2024菏泽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70万元。
2024年6月17日,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其中明确,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高品质住宅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0万元: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通知指出,高品质住宅是指符合国家、省、市关于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有关文件要求,经我市住建部门认定的高品质住宅项目。但该市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高品质住宅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装配式住宅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不可叠加使用。
此外,通知调整了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将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调整为“借款申请人公积金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账户当前余额×n”,并对借款申请人家庭计算的可贷款额度设定保底金额。此前的政策为“借款申请人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账户当前余额×10+当前公积金缴存月数×2000”。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系数n和保底金额,由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资金使用情况及房地产市场行情等因素适时调整并及时公布。
菏泽市还将进一步加大对新缴存人员、中低收入群体的购房需求支持力度。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系数n定为20;保底金额定为20万元,借款申请人家庭按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计算的可贷款额度不足20万元的,按20万元确定。
附:菏泽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菏泽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借款人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具备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3、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已在中心开户并连续缴存公积金6(含)个月以上,且一年内无支取记录。
4、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冻结等非正常状态的,中心不予贷款;启封后又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5、申请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和影响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6、未付清购房款,已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7、已交纳首付款,且首付款符合以下要求:购买首套商品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30%;购买首套二手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40%。;购买第二套房的,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住房。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60%。
8、申请人贷款额不足可追加一名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须是借款申请人三代以内直系亲属,且满足借款人的基本条件,与借款人负有同等的还款义务。
